護照辦理
 
護照辦理
護照類別
工作天數
費用
期限
辦理須知
中華民國護照(一般件)
6
1500
中華民國護照(急件)
5
1800
中華民國護照(特急件)
4
2100
中華民國護照(超特急件)
3
2500
 
中華民國護照(一般件)
工作天數 / 費用
6天 / 1500元(台幣)
準備資料
1.身份證正本(1份)
2.戶口名簿正本(未滿14歲)(1份)
3.尚有效期之舊護照(1份)
4.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(2份)
5.退役證明正本(1份)
6.填妥並簽名的普通護照申請書。(1份)
辦理單位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TEL:02-23432807
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
附註
*成年人申請護照 - 年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未成年人申請護照 - 未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國軍人員及役齡男子申請護照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申請護照各項加簽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遺失補發申請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效期成人為10年,16歲以下為5年,16歲以上未服兵役者為3年。
◎服務時間:08:30 - 17:00 (中午不休息/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)。
#普通護照申請書 下載 正面 下載 反面
(下載時,請使用規格A4白色紙張列印)
「以上資料為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」
中華民國護照(急件)
工作天數 / 費用
5天 / 1800元(台幣)
準備資料
1.身份證正本(1份)
2.戶口名簿正本(未滿14歲)(1份)
3.尚有效期之舊護照(1份)
4.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(2份)
5.退役證明正本(1份)
6.填妥並簽名的普通護照申請書。(1份)
辦理單位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TEL:02-23432807
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
附註
*成年人申請護照 - 年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未成年人申請護照 - 未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國軍人員及役齡男子申請護照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申請護照各項加簽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遺失補發申請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效期成人為10年,16歲以下為5年,16歲以上未服兵役者為3年。
◎服務時間:08:30 - 17:00 (中午不休息/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)。
#普通護照申請書 下載 正面 下載 反面
(下載時,請使用規格A4白色紙張列印)
「以上資料為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」
中華民國護照(特急件)
工作天數 / 費用
4天 / 2100元(台幣)
準備資料
1.身份證正本(1份)
2.戶口名簿正本(未滿14歲)(1份)
3.尚有效期之舊護照(1份)
4.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(2份)
5.退役證明正本(1份)
6.填妥並簽名的普通護照申請書。(1份)
辦理單位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TEL:02-23432807
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
附註
*成年人申請護照 - 年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未成年人申請護照 - 未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國軍人員及役齡男子申請護照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申請護照各項加簽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遺失補發申請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效期成人為10年,16歲以下為5年,16歲以上未服兵役者為3年。
◎服務時間:08:30 - 17:00 (中午不休息/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)。
#普通護照申請書 下載 正面 下載 反面
(下載時,請使用規格A4白色紙張列印)
「以上資料為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」
中華民國護照(超特急件)
工作天數 / 費用
3天 / 2500元(台幣)
準備資料
1.身份證正本(1份)
2.戶口名簿正本(未滿14歲)(1份)
3.尚有效期之舊護照(1份)
4.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(2份)
5.退役證明正本(1份)
6.填妥並簽名的普通護照申請書。(1份)
辦理單位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TEL:02-23432807
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
附註
*成年人申請護照 - 年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未成年人申請護照 - 未滿二十歲 ﹝須知﹞ 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國軍人員及役齡男子申請護照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申請護照各項加簽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遺失補發申請 ﹝須知﹞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*護照效期成人為10年,16歲以下為5年,16歲以上未服兵役者為3年。
◎服務時間:08:30 - 17:00 (中午不休息/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)。
#普通護照申請書 下載 正面 下載 反面
(下載時,請使用規格A4白色紙張列印)
「以上資料為轉載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」